案号: | (2020)晋0121执1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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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 | 山西金州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181713665889E |
执行法院: | 清徐县人民法院 |
地域名: | 山西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21民初2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于庭 |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孝义市天曦贸易有限公司偿还清徐晋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100000元并支付191294.09元(截至至2017年9月7日、按照月利率1.11%计算),共计3291294.09元。 2案件受理费16680元,由孝义市天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发布时间: | 2020/12/14 |
立案时间: | 2020/09/17 |
企业法人姓名: | 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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