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信用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汾阳市成亮建筑工程服务队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41182MA7Y3CKK0B
法定代表人: 张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汾环罚字〔2022〕0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施工现场北侧露天堆放有灰土约150方,石沙物料约15方,未苫盖。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4万元
罚款金额 (万元):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1
处罚机关: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034074313473
数据来源单位: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034074313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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