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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以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4-02-15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联合奖惩案例

  日前,记者从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中心于1月8日完成相关系统改造,并上线电子信用承诺函,助力惠企减负政策落地见效。截至目前,进场交易的53宗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均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企业释放流动资金1062万元。

  据悉,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使用信用承诺函代替实质性缴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中心将依托交易平台系统和贵州省信用联合惩戒平台互联互通优势,在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对使用信用承诺函的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自动甄别。

  “对违反承诺的投标人,我们将终止其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资格,并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其支付投标保证金,否则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失信管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信用承诺与事前信用核查、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违反承诺记录有机结合,有效推动交易主体守信履约,充分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能促进交易主体变“被动受管”为“自律自管”。

  优化监管同时,该中心重塑“信用承诺”流程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在交易平台系统中对企业信用承诺函进行模板固化,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可根据需要勾选信用承诺函应用节点,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在线编辑信用承诺函并完成电子签章,之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文件并归集至电子投标文件,待项目开标解密后方予以公布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交易主体权益,促进交易公平公正。

信用中国 | 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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