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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侥幸心理不能有 酒后驾驶要不得

发布时间:2023-12-15 |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专栏: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震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保障交通秩序平稳、安全,交口县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与中阳县交警大队民警联合开展“冬季行动”专项整治夜查行动。

案例一:27日晚21时12分左右,桃红坡交警中队民警与中阳县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双池镇龙潭街夜查行动时对一辆白色起亚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提示饮酒!中队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李某进行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27日晚21时28分,中队民警在双池镇龙潭街与中阳交警大队联勤夜查时,对一辆面包车例行安全检查时并进行酒精检测,中队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刘某进行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27日晚21时49分,中队民警在双池镇龙潭街与中阳交警大队联勤夜查时,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安全检查时并进行酒精检测,中队民警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王某进行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称:就喝了一点点,觉得没啥事,没想到刚出饭店门不远就遇到夜查交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口交警温馨提示: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有一种习惯是酒后禁驾,有一份收获是平安归来!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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