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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海事局:完成辖区首例船舶信用修复

发布时间:2026-07-10 | 来源:中国水运网 | 专栏:标准规范
       近日,日照海事局成功完成辖区首例船舶信用修复业务,助力辖区“碧**”轮信用等级由“一般失信”调整为“一般守信”,船舶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据悉,这是2026年1月1日《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试行)》正式施行后,日照海事局办结的首单船舶信用修复事项,标志着辖区海事信用监管与修复闭环机制正式落地。
  据悉,2026年年初,“碧**”轮在船舶安全检查中因缺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被认定存在失信行为,信用等级列为“一般失信”,相关失信信息向社会公布。在处理过程中,日照岚山海事处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主动联系船方,明确告知其船舶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意味着在港口作业、船舶检验、融资保险等多个环节将面临限制,同时将信用修复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进行了宣贯。船方这才意识到,一个看似不大的疏忽,竟给船舶正常运营带来了如此大的影响。
  在“碧**”轮完成缺陷整改并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后,海事执法人员第一时间靠前指导,帮助启动修复流程。针对船方不熟悉具体操作的困惑,安排专人“一对一”对接,耐心指导申请材料准备、信息填报等事宜。同时持续跟踪申请流转进度,在“碧**”轮信用修复完成后,开展登轮检查,确保失信行为纠正到位,做到信用恢复与安全状态同步达标。
  根据《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试行)》,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船员等均为信用管理对象。船舶因违反海事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规定整改等行为,均可能触发失信评价。失信后将无法享受政务办理绿色通道、港口作业优先服务等激励措施。同时规定失信主体在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满足相关要求后可申请信用修复,重新更新评价结果。
  未来,日照海事局还将持续推进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共同维护安全、便捷、守法的航运营商环境。
中国水运网 |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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