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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民政局: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学习 筑牢民政领域信用根基

发布时间:2026-07-10 | 来源:信用许昌 | 专栏:标准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强化民政领域诚信意识,近期,禹州市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相关企业代表,集中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诚信办公,切实提升诚信服务能力。

  学习会上,分管副局长领学了《条例》中与单位工作及职工个人密切相关的重点条款,围绕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查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会议强调,社会信用信息通过公开公示、政务共享、授权查询等方式披露,失信信息披露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对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在行政许可、财政资金支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便利,而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将依法采取市场和行业禁入、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

  会议指出,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条例》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同时,民政领域相关企业要增强信用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禹州市民政局将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诚信”主题,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诚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推进“诚信禹州”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信用许昌 |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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