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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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32578348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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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冯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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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晋(临)煤安罚﹝2025﹞执法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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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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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1、副立井井口到井底之间,井口到提升机房之间未安设直通电话;2、入井的高压铠装电缆未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3、副立井井底带式输送机机头处未设警示牌;4、东回风立井主要通风机房未安装压力U型水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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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第1、4条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2条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3条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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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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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对第1、4条违法行为合并作出2.7万元罚款;第2条违法行为作出0.7万元罚款;第3条违法行为作出0.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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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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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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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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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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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临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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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23267701202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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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临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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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232677012020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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