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临县裕民焦煤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701126335H |
| 法定代表人 | 武鹏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晋(临)煤监管罚﹝2026﹞11号、晋(临)煤监管罚﹝2026﹞11-1号、晋(临)煤监管罚﹝2026﹞11-2号、晋(临)煤监管罚﹝2026﹞11-3号、晋(临)煤监管罚﹝2026﹞11-4号、晋(临)煤监管罚﹝2026﹞11-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隐患排查治理类 |
| 违法事实 | 1.瓦斯检查存在漏检:5119综采工作面轨道顺槽500m处的高冒区(长3m、宽4.7m、高1.5m)用风筒布遮挡,且未设置瓦斯检查点。 2.矿井未按照国家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破坏)各种防隔水煤(岩)柱:矿井4+5#煤采掘工程平面图中水文孔Y1和水源井防隔水煤柱为15m,小于20m。 3.矿井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①矿井编制的隐蔽致灾报告中已查明的9号煤层井田内有3个老空积水区和井田外200米范围内2个采空区积水区,未按规定将积水区范围填绘到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中,未按要求绘制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②根据矿井编制的隐蔽致灾报告普查结果,矿井4+5#煤总回风巷密闭处有出水点,出水量为4.19m³/h,密闭墙处标高为820m,但密闭内巷道标高为810-820m;根据资料分析该密闭内存有大量积水并有水源补给,矿井未查清密闭内巷道老空水量、积水范围和水源补给来源。 4.矿井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①8#煤轨道下山、9#煤胶带下山两个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8#煤轨道下山、9#煤胶带下山和8#煤回风下山联巷三个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处,均未安设混合风流甲烷传感器;8#煤采区回风巷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未安设甲烷传感器;②8#煤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回风流T2甲烷传感器现场吊挂在距顶1米的位置,传感器数值显示0.24%,待上升至标准高度显示值为0.6%,不能有效监测。 5.2026年5月26日早班矿长杨军军带班,人员定位系统显示7:01:29入井、15:16:50出井,工业视频系统显示8:21:00入井、15:16:50出井,入井时间不一致,存在人卡分离。 6.2026年2月24日、3月12日临县应急管理局监管专员分别查出5118综采工作面隐患3条、井下隐患8条,先后由张琪、刘智勇及张琪开展现场验收;2026年5月1日机电矿长张坤带队隐患排查,查出5119综采工作面和5120运输顺槽隐患5条,王浩龙开展现场验收,核查定位系统均无行走轨迹,属于隐患“假验收”。 7.抽查2026年5月19日夜班5119综采工作面专职瓦检员曹勤勤现场瓦斯检查原始记录本,记录2:25分对5119综采工作面回风口进行瓦斯检查,核查人员定位轨迹发现专职瓦检员曹勤勤2:25分位于其他地点,检查时间与定位轨迹时间存在偏差。 8.8#煤轨道下山和9#煤胶带下山掘进回风全部汇入8#煤回风下山巷,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9.5118综采工作面密闭安全技术措施无贯彻学习记录。 10.8#煤回风下山联巷掘进机、8#煤轨道下山掘进机均未安装机载甲烷传感器。 11.8#煤(自燃煤层)采区回风巷存在600米未喷浆。 12.9#煤胶带下山迎头钻孔汇流管积水严重,影响抽采效果。 13.5120轨道巷密闭墙未掏槽、未断网;5#煤主要进风、主要回风巷仅设置一道150mm宽的挡风墙。 14.2026年4月26日到矿的MSZ2360型锚固剂无进场验收记录,也未按规定送检。 15.5#煤巷道帮部支护使用φ18mm锚杆,施工孔径30mm,不符合三径匹配要求。 16.5119综采工作面两顺槽揭露23条老空巷道,采用强度仅43KPa的酚醛树脂发泡材料代替永久密闭墙,且违规向自燃煤层封闭区注入聚氨酯材料充填加固;工作面揭露两条老空巷道,未按规定监测有毒有害气体。 17.9#煤胶带下山掘进工作面1530m-1550m段,与8#煤层间距由9m以上突降至6.5m(6.5m-9.3m为全煤段),现场仍使用8.3m锚索支护,锚固端未深入至稳定岩层,顶板岩性变化未采取针对性措施。 18.5#煤验证巷1m皮带机尾滚筒下风侧未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19.5119综采工作面运输顺槽223#-227#皮带架段,巷道两侧连续硐室,大断面且20°下山区域,未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支护。 20.5119综采工作面回风端头顶板跨度达6m,端头三角区顶板管控难度大。 21.5119综采工作面轨道顺槽老塘超30㎡悬顶未垮落,且未采取退锚、断网、施工切顶孔等措施。 22.矿井充矸管道巷风机前测风点,测风牌板填写的风速为0.69m/s,断面为16.7m2;测风原始记录为1.07m/s,断面为10.8m2;两者不符。 23.《充矸管道巷疏放旧巷积水超前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中充矸管道巷前存在空巷积水区,钻孔设计高度距底板1.7-2.0米,现场钻孔开孔位置均在煤层底板矸石上,钻孔轨迹均不在煤层中,未能达到探放水设计的目的。 24.矿井水害岗位责任制中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缺少组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督促实施和组织老空水害培训责任制。 25.8#煤轨道下山5#跑车防护装置常开。 26.8#煤中央水仓清淤绞车开关电源线喇叭嘴松动,绞车电机负荷线未压线,失爆。 27.8#煤中央变电所联络开关负荷侧接线腔一条固定螺栓松动,失爆。 28.抽查视频回放,2026年5月26日、27日,副斜井串车提升挂7辆矿车,超规定1辆。 29.矿井一、二水平中央水仓水泵控制电源为单电源,且在井下配电系统图上未标注。 30.永久避难硐室轨道侧防爆风门外未安设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氧气传感器;两个过渡舱未安设氧气、一氧化碳传感器。 31.安全监控系统查询,5#总回风、南翼回风、北翼回风、矿井总回风风速传感器均未按规定设置报警值。 32.8#煤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现场进行调校测试,充瓦斯标准气样时未待数值稳定90S直接用遥控器调至2.0%,操作流程错误、调校不规范。 33.未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5月24日16点班,通防工区班前会会议记录中仅有7人签字,有3名瓦斯检查员下井前未参加班前会。5月份项目部开拓队班前会会议记录签到表中所有人员签名均为同一人所签。 34.项目部班前会由项目部自行组织,矿方管理人员未参与,未将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矿方统一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5.地面压风机房空压机排风口的温度传感器、断电器未接入安全监控系统。 36.临时避难硐室、采区泵房、主斜井强力皮带机尾等地点安设的温度传感器未设置报警值上限。 37.矿井现有安全管理人员58人,配备4名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比例不足安全管理人员的15%。 |
| 处罚依据 |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2.《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3.《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4.《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7.《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8.《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9.《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10.《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11.《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12.《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13.《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14.《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15.《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16.《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17.《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18.《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19.《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20.《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21.《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22.《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2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24.《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25.《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6.《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27.《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28.《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9.《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30.《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3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32.《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3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34.《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35.《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36.《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37.《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对该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产整顿、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654.8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主要负责人4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记12分;对生产矿长处5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通防副矿长、通防部部长、通防区长三人分别作出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处705.8万元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705.8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晋)MK安许证字﹝2025﹞148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处罚机关 | 临县应急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2326770120201F |
| 数据来源单位 | 临县应急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2326770120201F |
| 失信严重程度分类 | 2 |
| 轻微失信公示状态 | -- |
| 处罚附带期限 | -- |
| 处罚所属领域 | 应急管理 |
| 是否简易处理 | 0 |
| 备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