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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南安镇杰杰农资店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文农﹝肥料﹞罚﹝2025﹞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文水县南安镇杰杰农资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41121MA7XRBEQ95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杰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文水县南安镇杰杰农资店销售包装上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的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之规定。
违法事实 文水县南安镇杰杰农资店销售包装上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 罚款金额(万元) 0.066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8-09-08 处罚机关 文水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22346960041K 数据来源单位 文水县农业农村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22346960041K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 20000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的规定;结合参照《山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序号:19;事项名称:对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行政处罚;适用情形:有违法所得的,违法所得不足2000元的;裁量标准:警告,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罚款”之规定。
处罚内容 处660元罚款。
备注 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