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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兴新数字印刷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吕文﹞文综罚字﹝2025﹞F-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文水县兴新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121MA0L02DB4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霍桂珍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未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案
违法事实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未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案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19 处罚有效期 2029-01-19
公示截止期 2029-01-19 处罚机关 文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226991391799 数据来源单位 文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226991391799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出版物印刷企业未按本规定承印内部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视情形限制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降低相关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内容 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