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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主动作为 努力把汕头打造成全国信用高地
专栏国内动态
来源:信用中国  |  发布时间: 2022-10-07

  人无信不立,城无信不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信用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改革性文件不断推出,各地方各部门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了良好的信用环境。城市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城市政府是信用体系建设最关键、最核心、最有效的推进主体。为加快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展现各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扩大城市影响力,提升信用宣传成效。《中国信用》杂志微信号特开设“市长谈信用”栏目,连续展示我国各地方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亮点以及经验,以飨读者。

  主动作为 努力把汕头打造成全国信用高地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汕头市作为百载商埠,历来具有重诚信的传统,见证百年沧桑侨史、入选世界记忆名录的侨批文化即是最有力的证明。同时,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汕头把信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的“叠加地带”来抓,着力打造“信用汕头”。2001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信用体系建设,2003年设立市社会信用监督管理机构,2012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信用建设试点市,2016年成为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和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政府能否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基础性、牵引性和示范性作用,是决定性因素。因此,我们坚持信用建设政府先行,以建设诚信政府为突破口,引领汕头信用建设。

  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建设诚信政府的前提。近年来,我们一方面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做到有法必依。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机制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规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事项应事先通过市法制部门审查和论证,任何重大决策均以法律为依据、为支撑、为准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健全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决策论证制度。同时,规范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遏制凭人情办事和违法违纪审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政府有权不能“任性”。比如,通过特区立法出台《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开创了全国首个地级市行政程序立法的先河,以法定形式规范和固化行政行为;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近年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63.5%,实现审批办事时限提速50%以上。另一方面,强调彰扬法治,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努力做到执法必严。去年以来,我们结合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环境“九大提升行动”,特别是敢于向城市管理“痼疾”开刀,严格城市管理执法,共拆除违章建筑34.7万处,其中很大比例是存在十几年乃至二三十年、久拆不下的违章建筑;共改造道路624条,包括打通庐山北路、金环南路、金新北路等一批困扰多年的“断头路”。事实证明,只要“公”字当头、依法依规、一视同仁,政府执法活动是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创文强管活动开展以来,违章建筑当事人自拆率达到90%,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又如,汕湛高速公路汕头段长43公里,我们仅花了两个多月就完成100%交地,这是政府高效执行力的又一有力证明。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规范政府履职行为,着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一站式集中办理率到2020年达到100%。

  坚持把推进政务诚信作为建设诚信政府的核心。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用制度。围绕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信用监督与惩戒、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关键环节,近年来陆续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量化标准规定》《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目前还在抓紧制订《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社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等,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逐步形成“制度设计+信用运行+支撑保障”的框架体系。各职能部门已相应出台相关信用信息发布和监管制度,已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务经贸、融资担保等21个领域开展信用信息应用,逐步建立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今年底前将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推动红黑名单落实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同时,坚持政府率先用信,在政府机关率先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比如,在全市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正版软件,目前机关计算机使用正版软件率达到100%。二是完善政务诚信记录。我们通过加强公务员信用培训,不断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在公务员管理各环节中重视考察和运用公务员个人信用信息,在录用、转任、调任、晋升、试用期满登记中严格要求各单位把信用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同时,加大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对工作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政府部门,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和问责。三是建设信用信息平台。我们已经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全市134个单位上线实现办公自动化,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69%。以此为基础,建立“信用汕头”网站,已覆盖全市43家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目前,我们正着力推进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省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共享,计划今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近年来,我们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直部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减税降费、就业创业、环境保护、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以及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同时,积极推进网络问政。结合市民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网络、新媒体,建立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沟通渠道,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积极性,协调和平衡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多方利益。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办事公开,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将公开情况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范围,实现政务公开信息100%网上发布。

  坚持把推进廉洁政府作为建设诚信政府的保障。公生明、廉生威。我们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推动和落实,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特别是把作风建设作为着力点,今年以来开展了以“崇德尚法、为民担当、创新实干”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六大提升工程”、开展“六大专项活动”、完善“六大治本制度”,出台《汕头市公职人员行为若干规范(试行)》,严厉整肃公职人员“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坚决扫除作风之弊,努力实现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同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推进建设覆盖全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程实时效能监察,并强化效能问责等手段,致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