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诚信缺失
问题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的说明报告
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进一步推进文水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群众的诚信意识和征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文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措并举,通过组建领导小组、实施联合惩戒、加强诚信宣传等,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层层抓落实,保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实施联合惩戒
对损害退役军人相关权益的相关案件,积极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查处,对违法的相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追责。
三、评分标准
诚信创建先进科室(个人)结果计分,实行百分制。其中:科室评选按群众测评占30分,集中测评占20分,过程考核占30分,局党组目标考核占20分;个人评选按群众测评占30分,集中测评占20分,诚信先进事例测评占50分。群众测评(集中测评)得分=先进票数÷总票数×分值。最终得分=群众测评得分+集中测评得分+目标考核×20%+过程考核-扣分(个人计分将“目标考核、过程考核”换为“诚信先进事例测评”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