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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文水县梧桐苑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专栏本县政策法规
来源:信用文水  |  发布时间: 2025-09-10

文件:关于2025年度文水县梧桐苑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

Q:《实施方案》背景是什么?

A:为做好文水县2025年度梧桐苑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确保配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Q:《实施方案》政策依据是什么?

A: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0号)、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202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5〕7号)等有关规定。

Q:《实施方案》工作流程是什么?

A: 1.参与分配的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进行登记入场,每户申请人仅限1名按时参加,残疾人可由1名直系亲属代替参加。

2.工作人员宣布公开分配现场纪律、程序等事项,现场参与分配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3名代表参与分配相关工作。

3.申请人按照通知的时间节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现场,进行签到登记入场,未签到的申请人,分配工作人员在现场连叫三次不到场签到的,可轮候至结尾抓号,至本次活动结束时申请人仍未到场,且无特殊理由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4.待抽签顺序号、分配房号在人大、政协、纪检、公证处公证员、申请人代表和融媒体监督下由申请人代表分别放入顺序号箱、房号箱。

5.申请人抽取房号时每人只限一次,抽取房号后,在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现场签字确认并按手印,领取《入住通知书》。如选定房号后现场不进签字行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6.第一批次申请人抽签(房号)结束后,剩余房源与第二批次申请人数量匹配时:当申请人数≤房源数量(如100套房源对应≤100名申请人),房号抽取环节仅提供与房源数量相等的有效房号,不设置空号,每位申请人抽取到的均为有效房号。剩余房源少于申请人数量时:当申请人数>房源数量(例如100套房源对应150名申请人),房号抽取环节需在有效房号基础上,增设与“申请人数-房源数量”相等的空号(示例中需增设50个空号);(1)抽取到有效房号的申请人,直接获得对应公租房资格;(2)抽取到空号的申请人,不再参与本次房源分配,将按照其抽取房号时的现场顺序号,自动纳入公租房轮候名单,进入轮候序列,下一批次公租房分配配租时,优先保障。

7.签订合同:通过抽签确定的配租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入住通知书》到县住建局签订《文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单次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不超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以内申请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