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岚县发展和改革局 (惩戒 措施共6项)
1.依法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
2.依法限制、暂停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发行
3.依法限制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或者终止其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4.依法暂停审批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
5.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
6.依法暂停审批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
岚县税务局 (惩戒 措施共1项)
1.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失信状况作为审慎性参考依据
岚县财政局 (惩戒 措施共3项)
1.依法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
2.根据安全生产风险水平,上调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
3.依法限制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惩戒 措施共1项)
1.根据安全生产风险水平,上调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
岚县自然资源局 (惩戒 措施共1项)
1.在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等环节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等措施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 (惩戒 措施共1项)
1.严格、审慎审查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申报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岚县支行 (惩戒 措施共2项)
1.依法限制、暂停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发行
2.将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通报金融机构,作为其评级授信、信贷融资、管理和退出的重要参考依据
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惩戒 措施共1项)
1.在各部门主管领域内取消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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