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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以立法优化营商环境,《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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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1 | 来源:信用北京 | 专栏:信用立法

12月23日,汕尾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汕尾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分为七章三十六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等内容。第二章为市场环境,规定了优化办事流程、惠企政策、招商引资、告知承诺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建设服务、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对外贸易、中介机构管理以及行业自律等方面的要求。第三章为要素保障,涵盖了要素资源配置、用地用海用林保障、劳动力保障、金融支持、技术创新支持、数据交易和保护以及公用服务保障等内容。

 

  第四章为数字赋能,是《条例》的特色内容。该章节将数字化转型、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数字平台应用、数字场景应用以及推广电子凭证和新型支付方式等纳入其中,旨在将汕尾市在数字化改革方面的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推动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第五章为融合促进,专门设置了具有汕尾特色的内容,旨在通过立法保障汕尾市充分发挥西承东联的区位优势,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对接汕潮揭,促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该章节包括了融湾融区、规则衔接、产业转移和合作以及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章为法治环境,主要规定了政府诚信履约、反不正当竞争、企业合规、规范监管执法以及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第七章为附则,明确了《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投资兴业的“沃土”,《条例》出台为在汕尾的投资者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可靠的保障,也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和企业落户汕尾。

 

  接下来,汕尾各部门将围绕“百千万工程”、产业有序转移等中心工作,将县(市、区)营商环境水平对标提升作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依托深圳营商环境对口帮扶的有利契机,专注行政审批提速、数字化改革、精准有效监管、提升产业园区服务环境等“小切口”领域,大力推动提升县域营商环境水平,扎实推动《条例》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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