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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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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6 | 来源:信用资溪 | 专栏:通知公告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局):

 

根据省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市监信〔2024〕4号)及省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为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市局研究制定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1,以下简称“市局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持续夯实“一单两库”基础

 

各单位要根据省局印发的第二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指引,并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更新。指导本业务条线市、县两级建立健全完善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好动态调整,确保“底数清”“标签准”。要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将执法检查人员分别按照许可类型、行业类别、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要素分类标注,提升“一单两库”精细化程度。

 

二、加强抽查计划科学管理

 

要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作为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计划制定、计划实施、计划调整等环节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市局各相关处室(局)要切实抓好本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确保任务完成。各县(市)区、开发区局要根据市局计划部署,落实责任分解,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加强纵向统筹和横向整合力度,防止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市局计划中明确由省级或市级统一发起的任务,各地原则上不再重复发起。

 

三、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实施双随机抽查中,要着眼提升监管效能,常态化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不断提升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水平,实现差异化监管规则在双随机抽查中的“应用尽用”。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市场监管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开展双随机抽查。

 

四、深入推行双随机部门联查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按照“能合尽合、能联尽联”的原则,健全完善“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机制,积极推动整合涉及多部门的双随机抽查事项,配合司法部门加强与“综合查一次”的有效衔接,不断优化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要认真执行《双随机“一业一查”监管工作规范》(DB34/T4967—2025)安徽省地方标准(见附件2),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参与的跨部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五、规范高效实施双随机抽查

 

要按照计划安排,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通过现场、书面、网络等方式,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实施双随机抽查时,执法检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向检查对象当面告知抽查的依据、内容、要求、程序以及检查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要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原则,依法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信息。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精准清零处置,形成监管闭环。各项抽查任务原则上应当于本年度11月底前完成,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的,应及时公开。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局于2025年4月16日前将本单位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报送至市局信用监管处。

 

 

 

附件1: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doc

 

附件2:《双随机“一业一查”监管工作规范》.docx

 

 

 

 

 

2025年4月3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hefei.gov.cn/zwgk/public/18421/111013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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