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2月8日,文水县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在省道320线25公里处开展查处酒驾行动。民警对车牌为晋A****J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检测,结果39mg/100mL,该驾驶人李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李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李某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3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文水交警提示:开车不喝酒是每一位驾驶员所要遵守的法律及道德底线,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负责任,从我做起,不要等到出了酒后事故,才懂得生命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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