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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悔改!时隔一年再次酒驾

发布时间:2024-02-01 |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专栏:典型案例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一次就该吸取教训了,可有人偏不当一回事,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予不顾,时隔一年再次酒后驾车被查。

为确保春节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做好2024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守护群众平安过年。1月26日晚,吕梁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辅警在离石区凤山路开展2024年春运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20时20分许,民警发现驾驶晋JV**02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酒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王某带回大队进一步核查,经公安网查询核实,王某属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同时,令民警感到意外的是,王某于2023年1月26日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时隔今日,正好一年,同样的日期,同样的车辆,同样的地点,王某不知悔改,再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的是罚款2000元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下一步,吕梁公安交警将继续加强春运期间路面巡查管控力度,持续对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坚持宽严相济、轻微违法首次警告的原则,坚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以赴保安全、保畅通、护稳定,为群众春节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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