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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水利局 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1 | 来源:兴县人民政府网 | 专栏:通知公告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83.3037平方公里。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2日

监督举报电话:0358--6322050(李爱平)

附件1: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附表.pdf

附件2:兴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附图.pdf

 

兴县水利局

2025年12月5日

兴县人民政府网 |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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