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推动全市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诚信管理,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对《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与总体思路
原《办法》自2022年1月施行以来,在规范科研行为、强化诚信约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科研诚信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市级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原《办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阶段管理要求。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充分借鉴科技部及其他先进城市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了更加聚焦失信行为监管、职责清晰、程序严密、惩戒与修复并重的新体系。
二、主要变化与亮点
(一)明晰职责分工:构建协同联动管理体系
明确市科技局内部职责:设立资源统筹与监督诚信处作为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主体,各业务处室负责具体领域诚信审核、调查与处理建议。
强化推荐单位、服务机构的前置审查与配合调查职责,形成“市局统筹、处室主责、单位协同”的立体化管理网络。
(二)细化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措施
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删除了“守信激励名单”相关内容,建立科研失信行为名单,将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3个等级。
惩戒措施体系化,明确可根据失信类别采取诚信谈话、通报批评、暂停/终止项目、追回资金、一定期限禁止参与项目或取消专家资格等,并可对单位失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规范调查处理程序与时限
建立“启动调查—调查实施—处理决定—记录应用”的标准化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
设定调查处理一般应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规定调查期间可采取临时限制措施,且临时限制期计入后续惩戒期限,实现管理闭环。
(四)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明确信用修复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行为已纠正、处理决定满3个月且期间无新的失信行为、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增设惩戒期满且符合条件可自动修复的机制,体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政策文件:http://xakj.xa.gov.cn/zwgk/zcwj/bmwj/2019334040334204930.html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