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阳县鑫源制气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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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129054195974K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林彦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急罚-2025-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第一款、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中阳县鑫源制气厂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4年11月23日到期,为办理延期换证,进行了自动化生产设备升级改造,改造期间因调试新设备共组织过10来次生产活动,共生产861瓶乙炔,并向石楼城东氧气充气站购买2340瓶乙炔,生产、购买的3201瓶乙炔已全部销售,销售金额为335570元。 该公司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延期换证未办理完成的情况下,组织生产、销售活动,属于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 |
处罚依据: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
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生产乙炔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玖万零贰佰陆拾一元(¥90261),并处捌万元(¥80000)罚款,2、责令停止经营乙炔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贰拾肆万伍仟叁佰零玖元(¥245309),并处壹拾伍万元(¥150000)罚款,合计没收违法所得叁拾叁万伍仟伍佰柒拾元(¥335570),并处贰拾叁万元(¥230000)罚款 |
罚款金额 (万元): | 23.0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33.5570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08 |
处罚机关: |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2332775184642D |
数据来源单位: |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2332775184642D |
备注: | 单项罚款10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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