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阳县宁兴大酒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41129MA0GXJ6B1R
法定代表人姓名: 乔拴娥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临时查封决定书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中消封字〔2023〕第 0007 号
行政强制理由: 七层水箱间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行政强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 —
行政强制内容: 七层水箱间大门上张贴《临时 查封决定书》和封条
行政强制结果: 该场所七层水箱间停止使用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2023/09/07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2023/09/07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2023/10/05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
行政机关名称: 中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机关代码: 11142332MB1B87427D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中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142332MB1B87427D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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