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阳县聚能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41129MA0MUNRH4J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欢娥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临时查封决定书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中消封字〔2023〕第 0004 号
行政强制理由: 自习室内墙面大面积使用聚氨酯泡沫隔音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行政强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 款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 —
行政强制内容: 在中阳县聚能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大门上张贴《临时查封决定书》和封条
行政强制结果: 致该场所停止使用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2023/08/09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2023/08/09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2023/09/08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 —
行政机关名称: 中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机关代码: 11142332MB1B87427D
数据来源单位名称: 中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11142332MB1B87427D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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