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图方便”不靠右 酿事故被撞还担责

发布时间:2026-04-21 |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 | 专栏: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近日,李某某驾驶晋A6***0号牌小型汽车沿中阳县凤城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凤城北街乔家沟口5米处左转弯时,致刘某某由北向南逆向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摩托车躲闪不及,摔倒在地,致无牌二轮电动摩托车受损,刘某某所有一对绿色手镯破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李某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通行,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刘某某驾驶机动车未靠道路右侧通行,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中阳交管温馨提示:交通安全,你我同行!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黄河新闻网吕梁 |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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