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项举措”推动经营主体信用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1-16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今年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围绕发挥信用机制的基础作用,一体化推进信用监管与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合规建设、信用承诺管理、失信警示提醒、分级分类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修复服务6项举措为抓手,建立任务清单,强化重点攻坚,形成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信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该局指导安徽省黄山市制定出台《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鼓励经营主体建立合规管理制度、机构职责和信用合规协调合作机制等3方面信用合规制度,明确主体资格合规、业务经营合规等8方面信用合规内容,鼓励建立信用违规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处置机制等13项信用合规管理措施,倡导加强信用合规宣传教育等4方面信用文化建设,引导经营主体提升主动合规能力。同时,制定出台《黄山市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实施意见》,从9个方面出台30项“一揽子”部门联合激励措施,让信用合规示范企业享受“红利”。

  为加强事前信用承诺应用,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编制目录,对9项证明事项和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督促该省食品生产企业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组织40家网络交易经营者签订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切实强化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为强化事中践诺核查,将36户因不实承诺被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信息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指导芜湖市局编制信用承诺管理事项清单,涵盖许可类、证明类、声明类共24个事项,引导经营主体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中“应用尽用”,共惠及8万余户经营主体。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选取重点指标进行监测,累计对4.9万户证照到期企业和2700余户股权出质异常企业进行风险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指导各地主动对年报财务信息“零填报”相关企业进行提醒指导,有效降低年报零值率。指导铜陵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公管局建立经营主体失信警示提醒机制,将企业证照到期、未年报公示、长期停业未经营等7类企业纳入重点关注清单,综合采取电话告知、信函提示、日常走访等方式,累计对2.5万户企业进行靶向警示提醒,推动失信处置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延伸。

  该局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全量配置到双随机抽查平台,与各领域监管对象名录库进行匹配,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常态化应用。今年,安徽省双随机抽查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率达96.3%,基本实现差异化监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指导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市场经营主体分型分类差异化监管工作方案》,对重点领域实行“信用+行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个体工商户实行“信用+许可”分类监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信用+示范社”分类监管,根据不同类型经营主体,采取有所侧重的监管措施,进一步优化配置监管资源。

  该局全面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信用惩戒缓冲两项机制,对抽查发现的无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予以包容对待,全省累计对486户企业实施抽查容错,对567户企业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深入探索触发式监管模式,指导各市对本地“四新”经济中信用风险低的企业进行梳理,在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商标使用行为等事项中实施“无事不扰”。黄山市将487户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纳入触发式监管对象库,将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等设为“红线”,未触发前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并优先采取教育提醒、警示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类信用修复的条件、流程、材料等进行统一规制。创新建立双随机抽查有关结果信用修复制度,对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后的关联抽查结果信息予以同步修复。会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建立行政处罚信息联动修复机制,提升信用修复“一站式”服务效能。全面开展信用修复主动帮扶指导活动,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制度,在政务大厅设立信用修复“驿站”,全省累计办理各类信用修复45万余件,助力企业重塑信用、重返市场。

信用中国 |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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