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及《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柳林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根据天气形势和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以防灾减灾、服务农业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重大活动保障以及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确保柳林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有效、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5年1月-12月。
二、作业区域
柳林县辖区内。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
37mm高炮、车载火箭发射系统、烟炉。
四、特别注意事项
(一)确保群众不在高炮、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高炮弹、火箭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体、弹头及其破片、残片等,切记不要擅自收捡、拆卸,请立即报告柳林县气象局。
(三)一旦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和落地未爆炸的高炮弹、火箭弹时,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该地点;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街道)、派出所及柳林县气象局,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对违反上述公告内容,擅自收捡、敲打、拆卸、玩耍落地的高炮弹、火箭弹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此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给国家及他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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