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吕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100112310089R
法定代表人: 薛国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吕城罚决字(2025)第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你公司在吕梁新区规划新安大道东、盛地沟南侧清风雅苑小区项目(1#2#3#4#6#7#)楼及地库过程中施工工地存在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未硬化(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内裸露场地未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内土石方等易飞扬的细颗粒物未采用密闭网覆盖(物料堆放100%覆盖)、未配备移动洒水、喷雾设备,未采取预湿和喷淋抑尘措施(现场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即出入车辆100%清洗)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5万元
罚款金额 (万元): 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6
处罚机关: 吕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00MB15316986
数据来源单位: 吕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00MB1531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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