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交口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33012705497F
法定代表人: 霍晋芳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2025年回龙镇明志沟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重点旅游村)实施方案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2507-141130-89-01-822558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关于2025年回龙镇明志沟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重点旅游村)实施方案的批复
许可编号: 2507-141130-89-01-822558
许可内容: 维修水源井1眼,更换200QJ10-636深井泵1台,配套更换DN65无缝钢管500m,95mm²国标电缆1710m,100kw启动柜1台,进行水下电视探测和深井清洗;维修高位蓄水池2座;改造和更新村内和产业园区DN75-1.6MPa PE输水管道1080m;新建检查井12座,安装检查井内水表、阀门等附属设施若干。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7/09
有效期自: 2025/07/09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交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33MB15354378
数据来源单位: 交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33MB1535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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