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汾阳市隆兴运输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182MA0HLFPC5R
法定代表人: 刘飞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交吕梁04运政罚(2026)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违法事实: 汾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其他途径(汾阳市隆兴运输有限公司法人刘飞在道路运输管理分队办理业务时),在山西运政系统查询到汾阳市隆兴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车辆晋JE561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技术等级评定超期。经调查后发现,汾阳市隆兴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处罚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10
处罚机关: 汾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2303407430272N
数据来源单位: 汾阳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0301264538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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