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中阳张子山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664488803W
法定代表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中阳县)煤监管罚(2026)101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第四十一条
违法事实: 2026年2月28日5时05分23秒至5时06分40秒,10202回风顺槽系统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为2.87%,报警时长为1分17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叁万伍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3.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14
处罚机关: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32775184642D
数据来源单位: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3277518464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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