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金塔山福利煤焦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1827701004388
法定代表人: 韩增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吕环罚(2026)3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该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在未核实山西中科兴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合法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情况下,擅自将产生的123.67吨脱硫膏委托给受托方进行处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8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38.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29
处罚机关: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034074313473
数据来源单位: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034074313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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