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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河道、敏感水域砂石开采管理“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17 | 来源:柳林县人民政府 | 专栏:通知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河道砂石开采管理,现对我县重点河道、敏感水域砂石开采管理“四个责任人”予以公示:

河长责任人:县有关领导(县级河长)、乡镇长(乡级河长)。

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县水利局分管副职(黄河河道为山西黄河河务局副局长)

现场监管责任人:乡镇分管副职(黄河河道现场监管责任人为乡镇长)

行政执法责任人:乡镇行政综合执法分管副职(黄河河道行政执法责任人为山西北干流局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

柳林县人民政府 |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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