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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出台新政 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监管

发布时间:2025-08-01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信用监管

  为持续深化信用赋能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全面提高涉企行政监督检查效能,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湖州市近日制定并发布《湖州市关于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建立分级分类涉企行政检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实施方案》,湖州市将在电梯等特种设备领域、文化和旅游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企业环保领域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先期建立分级分类涉企行政检查制度、正面清单(白名单)管理制度并按照分级分类要求开展行政检查,剩下35个领域9月底前均建立分级分类涉企行政检查制度、正面清单(白名单)管理制度并开展分级分类行政检查,并严格按照归集频率报送共享数据。

  到2025年底,全市43个行业领域均建立规则统一、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制度,形成涉企行政检查正面清单(白名单),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涉企行政检查成为常态,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水平不断提高,“企业信用身份证”应用场景推广应用,信用修复更加便捷,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实施方案》提出五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深化行业领域信用评价。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以浙江省公共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公共+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市、区县规则统一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二是建立正面清单(白名单)管理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梳理本行业行政检查正面清单(白名单),对于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为差和各行业的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纳入各行业正面清单(白名单)。

  三是实施分级分类涉企检查。结合“综合查一次”,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风险等级开展分级分类涉企行政检查,在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对纳入正面清单(白名单)管理的企业,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检查。

  四是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建立信用信息归集长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报送行业评价结果、正面清单(白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政监督检查结果等涉企行政检查信用信息,确保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归集。

  五是提升信用助企服务水平。构建“信用+涉企检查”监管闭环。健全查后处置机制,深化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加快建设“企业信用身份证”应用场景。

信用中国 |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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