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出台办法加强物业信用管理
3月17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期该局印发了《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社会性监管体系,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分、评价、使用、公布和信用等级管理提供支撑。
据了解,市住建局负责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评价标准,统筹建设和维护物业管理信用监管系统,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档案,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进行信用评价,公布信用评价结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住建局委托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负责信用监管系统的日常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如实、及时填报基础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在信用监管系统及时、完整、准确填报企业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有关信用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等级,按照信用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信用得分在14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信用等级为AAA;信用得分在120分(含)以上至140分的,为良好,信用等级为AA;信用得分在90分(含)以上至120分的,为合格,信用等级为A;信用得分在70分(含)以上至90分的,为基本合格,信用等级为B;信用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信用等级为C。
信用等级将作为银川市物业行业联合激励惩戒、差别化管理的依据,为建设单位和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参考。同时,信用等级也将作为行业内评先选优考评参考内容,以及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考评的参考内容和作为出具企业诚信记录的主要依据。物业主管部门将根据信用等级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管,物业项目经理人的信用将作为在聘任、续聘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在物业项目经理人等级较低时物业部门将视情节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重新调整项目经理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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