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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2 |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 专栏:政策法规
 

晋政办发〔2026〕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工作方案

山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于2026年8月8日—8月18日在长治市举办。为确保省运会圆满成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有效检阅近年来我省体育事业发展成果为切入点,聚焦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发展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关键环节,全方位推动我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为体育强国建设贡献山西力量。

二、竞赛工作

(一)竞赛项目

省运会设竞技体育项目和群众体育项目。

1.竞技体育项目。

竞技体育项目共设26个大项、37个分项、731个小项的比赛。包括:田径、游泳(游泳、跳水)、举重、国际式摔跤(古典式、自由式)、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拳击、射击、射箭、赛艇、皮划艇、体操(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武术(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足球(11人制足球、5人制足球)、篮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击剑、滑板、自行车(场地自行车、山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滑雪(高山滑雪、越野滑雪、单板滑雪)、冰壶。

2.群众体育项目。

群众体育项目共设23个大项的比赛。

(1)比赛类(19项):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气排球、门球、毽球、地掷球、象棋、围棋、桥牌、拔河、跳绳、体育舞蹈、轮滑、中国式摔跤、健美操、模型。

(2)展演类(4项):健身气功、柔力球、广场舞(含健身秧歌、健身球操)、太极拳剑。

(二)竞赛项目布局

省运会比赛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举行。

1.竞技体育项目布局。

竞技体育项目布局以长治市为主,共涉及比赛场馆32个,分布在全省11个市。其中长治市16个、太原市4个、大同市3个、晋城市2个,晋中市、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阳泉市、临汾市、运城市各1个。

2.群众体育项目布局。

群众体育项目布局以长治市为主要办赛地点,兼顾省内其他申办城市。每个申办赛事活动的城市至少安排1个项目的比赛,赛事活动要突出地方特色,积极与文化、旅游相结合,推动项目普及发展。

(三)竞赛组织

竞技体育项目和群众体育项目的竞赛工作由省体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三、重要活动

(一)组委会第一次会议。2026年8月7日上午在长治市滨湖文旅服务中心举行。

(二)省领导接见全省体育工作者代表。2026年8月7日下午在长治市滨湖文旅服务中心举行。

(三)开幕式。2026年8月8日9:00在长治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

(四)组委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8月17日下午在长治市滨湖文旅服务中心举行。

(五)闭幕式、交接会旗。2026年8月18日19:30在长治市城市阳台举行。

以上会议(活动),届时将邀请省领导出席。

四、组织机构

省运会由省政府主办,省体育局、长治市政府共同承办。

适时成立省运会组委会,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体育局局长、长治市市长担任执行主任,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信访局、省档案局、省疾控局、团省委、省档案馆、省消防局、省纪委监委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省老年体协、长治市委、各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省体育局副局长、长治市政府副市长兼任秘书长,成员由省直相关单位、省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机关处室)和各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群体工作部、计划财务部、新闻宣传部、大型活动部、资源开发部、志愿者工作部、安全保卫部、医疗卫生保障部、后勤保障部、纪律检查部、反兴奋剂工作部等13个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由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主任,成员包括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省体育局办公室、省体育局人事处、省档案局相关处室、省档案馆相关部室、长治市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工作职责:

1.负责成立省运会组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召开组委会工作会议,承担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撰写省运会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有关材料,负责组委会有关文件的起草、印发和各类往来公文的收发、转办、催办、归档工作;

3.负责省运会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制定《省运会档案工作方案》和归档范围等制度标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安全,按规定时间向有关机构(部门)移交;

4.负责省运会组委会领导的礼宾活动安排,负责组委会贵宾接待、对外联络、重大活动协调等工作;

5.负责协调组委会各部门工作,编制组委会工作计划网络图;

6.汇总编印省运会总秩序册、总成绩册和指南,制作省运会各种证件;

7.督导长治市组织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

8.负责省领导接见全省体育工作者代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9.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竞赛部

由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山西体育职业学院院长,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省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省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省体育科学研究所、长治市体育局负责人等。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工作方案;

2.制定竞技体育项目竞赛规程总则及单项竞赛规程,制定竞赛日程表,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竞技体育项目单项竞赛承办单位的有关工作,指导各承办单位成立单项竞委会并制定工作职责;

4.制定竞技体育项目各赛区管理、运动员资格审查、报名注册、赛风赛纪方面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处理运动员资格纠纷;

5.负责竞技体育项目各比赛场地器材的检查验收,订制竞赛奖杯、奖章和证书,制定各项目颁奖组织方案并指导实施;

6.负责竞技体育项目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和竞赛督察员的选派与聘任;

7.负责汇总、核定并公布竞技体育项目竞赛成绩,配合办公室编印总秩序册、总成绩册;

8.负责竞技体育项目奖牌榜、总分榜、输送贡献榜排名统计工作以及各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竞技体育伯乐奖”和“竞技体育未来之星奖”评选工作;

9.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群体工作部

由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体育局全民健身处、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全民健身指导中心、省老年体协、省农民体协、有关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及运动中心、长治市体育局负责人等。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群众体育项目竞赛组织方案;

2.负责编印群众体育项目各单项竞赛规程及有关竞赛资料,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负责汇总、核定并公布群众体育项目竞赛成绩,配合办公室编印总秩序册、总成绩册;

4.负责群众体育项目各项比赛场地器材的检查验收,订制竞赛奖杯、奖章和证书,制定各项目颁奖组织方案并指导实施;

5.负责群众体育项目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选派与聘任;

6.配合长治市做好省运会开、闭幕式等大型活动;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财务部

由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长治市分管副市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体育局财务处、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省审计厅相关处室、省体育发展中心、长治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

1.编制省运会经费预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核拨、审核和管理经费开支;

2.负责制定物资购置、发放和资产清理及善后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负责按照省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全程审计监督;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省运会期间各种会议和保障等工作;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新闻宣传部

由省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省委网信办分管副主任、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长治市委宣传部部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委宣传部相关处室、省委网信办相关处室、省体育局科技教育宣传处、省体育发展中心、长治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下发省运会会徽、吉祥物、宣传口号;

2.负责召开省运会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省运会有关情况;

3.负责省运会开、闭幕式直播和大型活动宣传,设置承办单位官网省运会专栏,及时开展省运会报道工作;

4.负责确定省运会媒体记者名单,配合后勤保障部做好媒体联络协调工作;

5.负责制作省运会运动员比赛、大型活动等精彩总结片;

6.组织协调、实施承办城市社会宣传活动,指导各赛区和比赛场馆的环境氛围宣传工作;

7.配合竞赛部做好省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

8.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大型活动部

由长治市委宣传部部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体育局办公室、省体育局科技教育宣传处、长治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开、闭幕式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并组织实施;

2.负责省运会开、闭幕式的组织策划和运行团队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对省运会开、闭幕式的仪式流程、文体表演、人员管理、器材设备等所有环节进行审查和把关;

4.负责收集参加省运会开、闭幕式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身份认定和证件发放工作;

5.负责省运会开、闭幕式相关的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资源开发部

由长治市分管副市长、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体育局财务处、长治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

1.统筹规划省运会资源开发工作,制定资源开发实施方案;

2.充分挖掘省运会相关资源,积极推介省运会并进行综合评估,提升省运会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

3.负责省运会相关赛事和活动的品牌赞助及招商引资,协助各赛区做好招商、捐赠工作;

4.统一规划管理由组委会确定的赞助招商、特许经营、社会捐赠等其他资源开发经营业务,使用好资源开发经费;

5.指导各赛区在省运会宣传品、赛事手册、比赛门票等印制品上发布广告,负责省运会票务发放工作;

6.统筹并协助各赛区赛事冠名工作;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志愿者工作部

由团省委分管副书记、长治市委副书记兼任部长,成员包括团省委相关部室、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体育局相关处室、有关高校相关部门、长治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志愿者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组委会各部门、各竞委会的需要,合理派遣志愿者和礼仪人员;

3.配合新闻宣传部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工作;

4.负责重大活动及各比赛场馆的文明观众、文明啦啦队的组织工作;

5.负责组织志愿者机动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应急任务;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保卫部

由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长治市分管副市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公安厅相关处室、省应急厅相关处室、省消防局相关处室、省信访局相关处室、省体育局办公室、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长治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安全保卫、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2.做好省运会期间全省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和火灾防控工作;

3.做好驻地、比赛场馆、活动场地的安全保卫、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消防救援等工作;

4.督导各地、各部门对比赛场馆、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相关地市做好活动期间有关上访人员的接访、劝返工作,指导属地做好与活动相关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调用足够人员、设备、车辆加强现场巡检、值守,防止发生火灾安全事故;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医疗卫生保障部

由长治市分管副市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省疾控局相关处室、省体育局相关处室、长治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

1.制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和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医疗救护、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指导、督促各单项竞委会做好组织实施;

2.制定医疗保障、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等相关技术指南、工作规范,并组织专家开展各项业务培训;

3.负责做好开闭幕式、比赛现场、代表团团部、运动员驻地的医疗救护、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确定省运会定点救护医院并开设运动员救治绿色通道;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后勤保障部

由长治市分管副市长、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体育局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长治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组委会人员、各代表团团部、嘉宾、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新闻记者等人员的接待、交通等后勤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供水供电、通信保障、气象服务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对各赛区行政接待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4.制定省运会通信保障方案,做好比赛场馆、驻地网络布设工作,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纪律检查部

由省纪委监委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体育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相关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省运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2.负责成立纪律检查机构并组织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省运会各机构及工作人员执行党纪政纪、廉洁自律和节俭办赛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

4.负责省运会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的督察工作;

5.负责受理对省运会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6.负责监督“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工作;

7.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反兴奋剂工作部

由省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部长,成员包括省体育局科技教育宣传处、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省反兴奋剂中心)、长治市体育局负责人。工作职责:

1.制定省运会反兴奋剂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培训并组织兴奋剂抽检工作;

3.对违规运动员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4.对兴奋剂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5.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省运会期间,全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社会体育组织要结合实际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在三晋大地掀起全民健身活动高潮。省直单位要在全民健身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充分展示省直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注重弘扬山西传统体育文化。省运会要注重体育赛事活动的文化挖掘,全方位丰富体育赛事活动的文化内涵,充分弘扬我省传统体育文化。在省运会宣传品制作、门票设计、赛事手册编排、场馆布置等环节尽可能注入山西文化元素。

(三)倡导勤俭节约新风尚。加强对赛事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运会期间不举行宴请,不组织与省运会无关的活动。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积极践行“节俭、务实、高效”的省运会新风尚。

六、其他事宜

(一)组委会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履职人员承担原任人员在组委会的全部工作职责。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 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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