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
吕政办函〔202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极端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重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强化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提升我市灾害性天气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和科学防控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二、工作机制
(一)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机制
气象部门:按照职责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应急管理、气象部门:各级气象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对本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责任人更新备案工作。
各地各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责任人发生变动,应当及时向应急管理、气象部门备案。
(二)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广覆盖、立体化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和社会媒体广泛传播机制,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及时性。
气象部门:通过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开展面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责任人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等单位利用全媒体方式向社会广泛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文旅部门:及时通过应急广播体系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广播电台: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4小时紧急播发制度,及时、准确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南。
通信部门:各通信部门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属地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
(三)强化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叫应”机制
气象部门“叫应”: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或者暴雪、雷暴大风红色等预警信号后,市气象局电话“叫应”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市直相关部门。县级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发布预警信号,并“叫应”相关人员。
各地各部门“叫应”:各地各部门收到气象部门“叫应”后,按照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及时开展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叫应”,直至“叫应”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四)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
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受影响地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本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气象部门应当开展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不断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率、提前量。
1.启动应急响应准备阶段。根据气象灾害落区及强度,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研判,开展隐患点排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为开展应急响应做好全面准备。
2.启动应急响应阶段。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会商研判,确定是否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应急响应启动后,各级人民政府指挥调度相关部门单位和受影响地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3.应急联动。当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密切协调沟通,及时掌握灾害情况,做好信息汇总报送工作以及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工作。
(五)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单位更新工作。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接收工作,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演练等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在接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停止作业、设施加固、人员转移等应对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落实,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灾后恢复每个环节制定和落实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应对措施,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和科学防控水平。
1.落实属地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结合实际情况与部门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应急响应联动和气象灾害防御属地责任,细化本地本部门工作举措,加强预警发布设施建设,及早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转换为政府应急工作指令和群众生活提示,确保预警“发得出”“传得到”“叫得应”,切实解决预警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科技支撑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高科技应急救援装备的投入和使用。加强信息化保障支撑能力建设。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气象局办公室 824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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