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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 来源: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专栏:政策法规

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落实山西省加快服务业发展决策部署,加快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构建现代服务产业新体系,营造良好的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制定了《吕梁市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此文主动公开) 

    

  吕梁市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构建现代服务产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服务业发展支持方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集聚区发展为方向,以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路径,聚焦服务业新兴领域,着力打造服务业创新发展载体,不断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扩大新兴服务业的引领带动效应,提档升级传统服务业,增强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以《“十三五”现代服务业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和细分行业,重点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低碳经济、创意经济、共享经济、总部经济、会展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为重点,力争通过3—5年努力,认定30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试点,5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试点。着力建设60个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重点项目,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左右,服务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日益成为服务业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吕梁建设成为文化旅游的示范区、现代服务业的先行区和晋西区域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引领区。 

  二、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我市经济发展跟全国一样,已经进入新常态,结构优化、动能转换、方式转变的要求更加迫切,需要以服务业整体提升为重点,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一)2019年服务业运行情况。服务业增加值完成539亿元,较去年增长31亿元,增速6.5%,比GDP增速高0.8个百分点,比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高1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5.6%,较去年提高1.2个百分点。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看,2019年全市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6.7%; 从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看,2019年全市第三产业拉动GDP增长2.7个百分点。  

  (二)2019年吕梁市服务业运行特点 

  一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加快比重提高。第三产业投资快速增长,比重提高,全市第三产业投资完成258.6亿元,同比增长32.9%,较去年增速提高19个百分点。占全社会投资重量的49.4%,较去年比重提高8个百分点。  

  二是消费品市场持续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36.9亿元,同比增长7.7%。 

  三、服务业发展中凸显出来的问题 

  近两年,我市服务业发展取得明显实效,增速加快、投资比重加大、拉动经济发展能力增强。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增加值总量较小比重低。2019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完成539亿元,总量在全省居中等水平。2019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5.6%,全省最低。 

  (二)传统产业提档升级较慢。近年来,我市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以商贸零售、住宿餐饮等为代表的传统服务业继续保持稳健发展,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大卖场、便利店、专卖店、折扣店、主题商场等新业态发展较慢。先进的经营模式和理念有待提升。数字经济、服务外包、创意研发、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有待提高。 

  四、服务业发展方向 

  (一)聚焦创新,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通过政策创新、机制创新、业态和模式创新,加快培育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鼓励引进新兴服务业企业,大力研发新技术、提升新工艺,构建服务业多元化应用场景,加快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服务业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营造创新发展生态,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服务业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聚焦转型,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积极运用信息技术、科技服务等现代化手段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增加服务有效供给。在生产服务方面,集中要素资源,全力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研发设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大数据等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在生活服务方面,顺应生活方式转变和消费升级趋势,重点关注全域旅游、健康养老、信息消费、智慧生活等新模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平台化、精细化、智慧化转变。 

  (三)聚焦融合,实现创新发展新突破。顺应产业跨界融合发展趋势,大力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相互渗透、深度融合及裂变。着力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延伸制造业服务化链条。支持服务业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加快业态和模式创新,构建产业生态圈。同时,树立“互联网+”思维,大力推动“文化+”、“旅游+”、“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实现价值再造。 

  (四)聚焦开放,构建创新发展新格局。全面融合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在基础设施、要素市场、产业布局、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强协同合作。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企业提供出口和境外投资的信息、法律、风险防范、技术支撑等服务。 

  争取为更多服务业提供先行先试政策,健全新时期深化开放的体 

  制机制。 

  (五)聚焦品牌,发挥创新发展新优势。加强服务业品牌梯队培育,重点培育金融专业服务、现代物流、商业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壮大健康、养老、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创建大数据、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服务业品牌。建立健全服务行业标准体系,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五、支持的重点 

  (一)支持创新型示范企业发展。注重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业务创新,鼓励制造业企业在研发设计、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现代物流、品牌营销等方面设立独立法人主体,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扶持高成长性、规模型服务业和创新型企业持续做大做强。 

  (二)支持平台企业发展。聚焦科技服务、大数据、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领域,大力支持企业依托“互联网+”,建设各类商品交易、服务交易、技术交易、创新服务、创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平台。争取每年评选认定5家左右优秀平台示范企业,适当安排一次性奖励补助, 

  (三)支持总部企业发展。鼓励本地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支持外地企业在吕梁设立总部,并适当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总部设在吕梁市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关部 

  门认定的、或在深圳、上海上市的(包括新三板)企业,给予一 

  定规模奖励。 

  (四)支持产业集聚发展。重点聚焦服务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全域旅游、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健康养老、信息与软件、新兴专业市场、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集聚发展并适当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大力支持服务业全产业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不断加大“互联网+”经济模式发展速度,不断进行模式创新。奖励补助标准按照《吕梁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吕政发〔2019〕12号)相关条款执行。 

  六、政策措施 

  (一)加大服务业重点项目扶持。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每年对项目单位自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择优扶持,经评审后纳入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在入库两年内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后,适当安排补助资金。 

  (二)加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逐步设立服务业创投引导基金,吸引优质创业投资企业、项目,聚集本市有效引导创业资本向现代服务业新兴领域的初创期、成长期服务业企业投资。  

  (三)创新引导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积极探索服务业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新方式。  

  (四)支持创新平台和创新项目。凡符合服务业创新发展方向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的项目、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按照相关行业支持政策执行,没有支持政策对接的项目,适当安排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项目用地支持。凡是服务业新兴产业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对于不征用土地的项目,进行房屋租赁补助。   

  (六)人才技术支持。服务业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落户吕梁并提供技术、投身服务业发展,给予薪酬、住房、家属安置、医疗、子女上学就业方面的优待(具体参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七)金融税务支持。凡是发展符合支持方向的服务业项目,金融部门优先安排建设贷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利息优惠。税务局在减税方面,按照政策范围内最大幅度减免。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领导组统筹推进。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系统推进全市服务业创新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服务业发展最新动态,及时解决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 

  (二)完善服务业创新发展考核评价。强化服务业发展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建立动态发展评估办法,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确保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及政策推进等落到实处。 

  (三)加强服务业发展调度。科学做好龙头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平台企业、总部企业等的分类统计,跟踪监测分析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发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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