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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一办法一标准”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7 | 来源: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专栏:政策法规

各县(市、区)住建局:

       省委巡视组提出各地在农村住房安全“一办法一标准”的落实中,工匠培训、监理机构设立等方面未执行到位,为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有关反馈意见,重视推进问题整改,不断促进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我局通过梳理,将各县(市、区)问题进行细化明确。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问题,加大有关工作的推进力度,于11月20日前将工作进度和计划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后报回市局村镇科。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汾阳市

       汾阳市已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2个,完成工匠培训397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21个,年度任务全部完成。

       (二)文水县

       文水县已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3个,完成工匠培训457名,该两项工作已完成任务。

       要求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16个,目前已成立13个,还需成立3个。

       (三)交口县

       交口县已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4个,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6个,该两项工作已完成任务。

       要求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143名,目前已完成培训83名,还需培训60名。

       (四)临县

       临县已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3个,该项工作已完成任务。

要求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244名,目前已完成培训94名,还需培训150名;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10个,目前已成立2个,还需成立8个。

       (五)交城县

       交城已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2个,该项工作已完成任务。

       要求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158名,目前已完成培训81名,还需培训77名;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6个,目前已成立4个,还需成立2个。

       (六)中阳县

       中阳县已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2个,该项工作已完成任务。

       要求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140名,目前已完成培训112名,还需培训28名;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6个,目前已成立5个,还需成立1个。

       (七)柳林县

       柳林县已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3个,该项工作已完成任务。

       要求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816名,目前已完成培训766名,还需培训50名;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21个,目前已成立5个,还需成立16个。

       (八)岚县

       要求岚县年底前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2个,目前已成立1个,还需成立1个;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158名,目前已完成培训78名,还需培训80名;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6个,目前已成立1个,还需成立5个。

       (九)方山县

       要求方山县年底前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2个,目前已成立1个,还需成立1个;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160名,目前已完成培训100名,还需培训60名;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7个,目前已成立6个,还需成立1个。

       (十)离石区

       要求离石区年底前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2个,目前已成立1个,还需成立1个;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128名,目前已完成培训100名,还需培训28名;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5个,目前已成立1个,还需成立4个。

       (十一)石楼县

       要求石楼县年底前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2个,目前已成立1个,还需成立1个;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685名,目前已完成培训560名,还需培训125名;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20个,目前已成立13个,还需成立7个。

       (十二)孝义市

       要求孝义市年底前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2个,目前已成立1个,还需成立1个;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100名,目前已完成培训82名,还需培训18名;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4个,目前已成立1个,还需成立3个。

       (十三)兴县

       要求兴县年底前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3个,目前已成立2个,还需成立1个;年底前完成工匠培训174名,目前已完成培训24名,还需培训150名;年底前组织成立农房建设公司或合作社7个,目前还未成立。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工匠管理

       各县(市、区)要统筹疫情防控,适时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提升农房建设队伍的专业水平。鼓励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成立农房建设专业合作社、农房建设企业,承揽农村自建低层房屋施工项目,推动农房建设由个体施工向企业施工转变。

       (二)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机构建设

       各县(市、区)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农房建设监理服务,由县级住建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提高农房建设监管技术服务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标语、村公告栏、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提高“一办法一标准”在群众中的知晓度。

       联系人:刘阳安3398055

       邮 箱:llsjsjczk@163.com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1日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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