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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团标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15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标准规范

  2023年12月28日,由海南省信用协会、海南省征信有限公司、海南省标准化协会、新华中经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参与起草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该团体标准规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信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价内容、等级划分、评价机构、评价程序、评定管理、评价结果推广应用、申诉与投诉、监督与抽查、档案管理等要求。为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保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标准规范保障。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大战略任务之一,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重要内涵,是提升治理水平、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海南省信用协会会长、海南省征信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少科表示:“《规范》不仅符合国内通行的信用评价标准,更充分考虑了海南实际情况,从企业的经营情况、社会责任、环保意识、公共信用等多方面考虑,形成多层次、全面性的信用评价体系,为企业提供了更为精准、可信的信用评价服务。它既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延伸,也是国家标准落地并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情况的执行方案,贯彻落实好《规范》,关键在行动。一方面,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托该信用评价模型构建完善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各行业领域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要求,助力海南自贸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奠定信用基础;另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规范》贯标实施,将助力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精准识别,提升企业监管效率和精细化水平,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整体产业体系升级。”

  海南省征信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剑表示,近年来,标准化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视和应用程度越来越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都提出“在信用领域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完善信用标准体系”等任务。信用标准化已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基础支撑。海南省征信有限公司作为海南省第一家由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国有控股征信公司,联合海南省信用协会等多家社会团体、高校、企事业单位,结合海南自贸港的特点和实际建设相关工作需要,共同起草制定并发布《规范》,在未来也会带头用好《规范》,让标准真正助力海南自贸港信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诚信海南建设更进一步。

  本次团体标准的发布,集合了海南省信用协会、海南省征信有限公司、海南省标准化协会、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里信征信有限公司、广东德信行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首信通联(北京)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海南省旅游协会、新华中经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大学信息学院、海南省信息协会等团体,充分考虑了海南省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与实践工作经验的结合。在未来,编制组成员单位也会依据业务开展进一步丰富海南省信用相关标准体系制定发布工作,助推海南自贸港信用体系建设更进一步,为诚信海南工作筑牢坚实底座。

信用中国 |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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