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石楼县和合乡石平副食门市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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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41126MA0JPGD66Q |
法定代表人: | 韦石平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石市监义罚字〔2021〕S02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副食门市部从业人员未在规定限期办理健康证 |
违法事实: | 2021年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和合村市场检查中发现石楼县和合乡石平副食门市部两名从业人员在和合村无《健康证》从事销售食品工作,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向石楼县和合乡石平副食门市部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门市部两名从业人员在2021年2月28日前办理《健康证》。2021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其改正情况进行复检,发现石楼县和合乡石平副食门市部两名从业人员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健康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了查清事实真相,经报请局领导批准后于3月5日决定立案调查,责成贾燕平、温慧淋两位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处理此案。经查明,石楼县和合乡石平副食门市部两名从业人员韦石平夫妻俩在和合村从事食品销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健康证》,从事食品销售工作,当事人表示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想去医院体检尽快办理《健康证》,但是因为正遇上家里事情多,没有顾得上去医院体检,经执法人员询问,确实家里有事情,比较忙。 |
处罚依据: |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200元 |
罚款金额 (万元): | 0.0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19 |
处罚机关: | 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2328MB01697629 |
数据来源单位: | 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2328MB01697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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