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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石楼县绿园蔬菜粮油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41126MA0K65LJ0R
法定代表人: 苏建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石市监执罚字〔2021〕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案
违法事实: "2020年10月14日,吕梁市市监局工作人员对你店里销售的韭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报告,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1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你店送达了韭菜的检验检测报告,你未提出异议,我局于2020年12月31日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月20日,我局对你进行询问调查。经查实:苏建辉经营的蔬菜门市面积约8平米,被抽检的这批韭菜购进了约2.5kg,购进价格是4元/kg,销售价格是5元/kg。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抽检的韭菜已经销售完了。苏建辉主动提供在供货商那里购买的蔬菜的票据和供货商相关资质材料,表示并不知道该批韭菜存在的问题。其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要求复检。我局已于2021年2月12日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第五十二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的韭菜; 2、罚款400元。"
罚款金额 (万元): 0.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7
处罚机关: 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28MB01697629
数据来源单位: 石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2328MB0169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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