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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 来源:兴县人民政府网 | 专栏:政策法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兴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使土地供应高效有序进行,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兴县2024-2025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土地资源开发、供应、利用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土地动态平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兴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合理调控不同档次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应,所有出让的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必须达到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省、市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科教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按照产业集聚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优先安排重点工程、工业用地,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三、计划指标

(一)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50.48公顷以内。

(二)2024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业用地80.04公顷,居住用地19.4公顷,商服用地5.4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4.8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06公顷,绿地与开放空间用地0.66公顷。

(三)按照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着不断优化县城城区功能,拓展县城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控制一般性项目用地,对符合土地集约利用指标的优势产业用地,向产业集聚区集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县自然资源局将具体负责全县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兴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

兴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区县    

合 计

商服

用地

工业用地

住宅用地

公用实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绿地与开放空间用地

小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

用地

其他

用地

合计

150.48

5.43

80.04

19.4

   

13.58

5.82

0.06

44.89

0.66

兴县

150.48

5.43

80.04

19.4

   

13.58

5.82

0.06

44.89

0.66

【图解】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兴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兴县人民政府网 |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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