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兴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调整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调整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调整计划)
为加强土地管理,完善土地储备制度,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的通知,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现调整我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土地资源开发、供应、利用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土地动态平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调整后计划指标
(一)土地储备总量
2024年度兴县土地储备总量控制在38.266881公顷以内。
(二)土地储备结构
2024年度兴县土地储备总量中工业用地11.65374公顷,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30.45%;商业用地5.905321公顷,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15.43%;交通运输用地5.46622 公顷,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14.28%;教育用地8.6999公顷,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22.7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6586公顷,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1.72%;商住用地0.9638公顷,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2.5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9193公顷,占计划储备土地面积的12.87%。
(三)资金来源
2024年储备土地所需资金全部由县级财政拨款。
(四)空间分布
2024年计划储备地块位于蔚汾镇、瓦塘镇、蔡家会镇、奥家湾乡、蔡家崖乡范围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县自然资源局事业发展中心将具体负责全县土地储备计划的执行。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保障合法权益。在土地收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四)科学统筹安排。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年度计划指标不能满足项目用地需求或用地规模超出年度计划等情况,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共同提出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对计划指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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