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直通车”助力《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高质量出台
近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向兴县人大常委会致函致谢,对其在《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工作中提出的高质量意见建议给予充分肯定。作为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兴县人大常委会精准建言献策,提交的4条意见中1条被条例全文采纳,为全省城市更新立法贡献了基层智慧与力量。
《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事关民生福祉与城市发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热切。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兴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扛起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桥梁纽带作用,精心组织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县直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员召开专题座谈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发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社区群众、物业权利人等社会各界参与研讨交流,全面收集基层真实诉求与合理建议,经系统梳理、精准提炼形成4条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此次被完全采纳的关于条例第六条的修改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更新活动中物业权利人主体表述,为条例科学立法、精准施策提供了重要基层参考。《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已于2026年4月14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基层声音直达立法机关,民意诉求融入法规条文,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兴县基层落地见效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兴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推动立法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让民主立法真正走进寻常百姓家。
下一步,兴县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立法建言成果为契机,持续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不断拓宽群众参与立法途径,完善意见征集、办理、反馈全链条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立法工作质效,持续把基层社情民意、实践经验转化为立法良策,为全省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兴县智慧”、展现更大“兴县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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