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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2 | 来源:中阳县政府 | 专栏:政策法规

中政办发〔2024〕11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决定对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现将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任海涛县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安委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务管理(信息公开)、外事,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竞赛、教育、人民武装、金融领域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减灾中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队、消防队、财政局、财政预算服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社会保险中心、教育科技局、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一中、职业中学。

协助县长联系审计局。

联系:人武部、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阳宾馆、机要保密局(密码局)、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关工委、老促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阳监管支局、工行、建行、农行、信用联社、太行村镇银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等金融保险证券机构驻中阳分支机构。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中阳县政府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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