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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海市202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珠信用办〔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7-01 | 来源:信用中国 | 专栏:政策法规
各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202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珠海市202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3日
  (联系人:于冰, 电话:2223081)
珠海市202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信用珠海”品牌建设,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现制定2026年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发挥信用引领作用,推动信用建设提档升级
  (一)发挥信用示范区引领作用。以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契机,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大力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发挥部门工作合力,推动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档升级。积极参与国家信用建设相关试点和省信用创新应用试点,探索信用建设新路径、新方法。(市发展改革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二)深化省级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建设。依托珠港澳跨境信用服务平台,以珠港澳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深化“珠海市跨境信用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建设。重点推进跨境信用规则衔接与互认机制,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信用评价标准互通、信用产品互认等关键路径;围绕跨境贸易、投融资、人才通关、政务服务等领域,拓展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将试验区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信用一体化的“示范样板”。(市发展改革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三)支持各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一区一特色、一域一品牌”原则,结合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绿美生态、产业发展等领域,鼓励各区立足资源禀赋与发展定位,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和实效性的信用应用创新场景。(各区)
  二、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优化民生服务品质
  (四)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体系建设。推出珠海市个人信用分,拓展其在公共出行、商超购物、政务服务等更多民生场景应用,实现“信用优享”与“无感便利”。推动个人信用分跨区域互认,与全国个人信用分建设先进地市开展互认试点,实现信用评价标准衔接与评价结果互通。健全重点职业人群信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安全生产等领域从业人员、相关机构以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信用管理。〔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办(金融)、各区〕
  (五)推进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持续深化湾区“诚信店”互认共建。持续打造“跨境诚信店”品牌,增强消费信任与跨业态协作。携手澳门及中山、江门等地推动大湾区诚信店互推互认,形成放心消费联盟,提振消费信心。在餐饮、住宿、零售等领域扩大“诚信店”覆盖面,以消费领域信用合作为切入点,逐步拓展至旅游、家政、养老等民生领域,推动珠港澳三地信用规则衔接。〔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消委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打造诚信商圈街区。结合诚信店评价标准和已认定的诚信店,打造诚信商圈街区,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诚信店商家实施激励措施,鼓励商家发放专属消费券引导客流等。通过入户宣传、线上推广、公益短片、诚信倡议等形式,提升商家对诚信经营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形成“诚信受益、守信有奖”的鲜明导向。〔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各区〕
  (七)完善优质诚信企业增信机制。建立健全优质诚信企业综合评价体系,推出诚信企业建设标准,全面精准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持续打造“跨境互认优质诚信企业”品牌,推动港澳高信用企业与珠海优质诚信企业互认及联合激励,让诚信企业在融资、招投标、市场监管等领域享受系列优惠政策和服务。(市发展改革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八)丰富民生领域“信用+”应用场景。结合民生服务需求,丰富民生领域“信用+”应用场景。深化信用惠民停车场景,构建“信用+停车”综合运营模式,完善车辆停放信用评价与激励机制。推进“信用就医”服务优化,健全“先诊疗、后付费”无感支付服务体系。完善“信用+养老”服务,信用度高的老人及其监护人可在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大型养老机构优先办理入住。拓展“信用+政务服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群众实行优先叫号、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服务。创新“信用+文旅”应用,将信用惠民延伸至公共文化场馆、星级酒店、已登记旅游民宿、文化演出场所等,推出信用借阅、专属服务、消费折扣、免押入住等激励举措。〔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各区〕
  三、深化跨境跨区域信用合作,实现信用跨域惠民便企
  (九)健全珠港澳跨境信用共享体系。研究制定《海外企业信用服务报告标准规范》,依托珠港澳跨境信用服务平台,完善跨境信用报告格式规范与数据共享标准,实现珠港澳三地信用信息合法合规双向查询与互认,推动湾区规则与国际衔接。(市发展改革局)
  (十)完善港澳主体信用服务体系。深化香港、澳门居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实现港澳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内地企业等效互认。支持信用优良的港澳企业、港澳居民同等享受融资担保、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港澳人士凭信用评价报告便捷办理内地信用卡,促进港澳青年凭港澳信用享受创业贷、经营贷等金融支持。成立跨境信用调解专家库,化解珠港澳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等经济纠纷,打通回款“最后一公里”。〔市发展改革局、市委办(金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
  (十一)创新建立跨境政务信用协查联动机制。依托跨境信用服务平台,打通珠港澳三地政务信用数据共享通道,建立常态化信用信息互认、在线核验、跨域协查闭环机制。聚焦社会福利办理、身份证明核验、税务信息查询、市场主体登记、医疗健康服务等高频跨境通办业务,梳理协查事项清单,明确核验流程与责任分工,优化线上线下协同,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全面提升珠港澳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务和数据局〕
  (十二)强化珠西都市圈信用协同合作。依托珠西都市圈建设规划,深化与中山、江门等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协同合作,推动跨境信用服务平台跨区域共建共享共用,推动“诚信店湾区标准”向中山、江门及周边城市推广应用,实现跨区域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守信激励措施互通。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加强与珠西都市圈等城市的信用监管合作和联合奖惩,推动跨区域企业专项信用报告应用,为企业跨域办事提供便利。〔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十三)加强珠海与黑河跨区域信用合作共建。建立珠黑跨区域信用分互认共享机制,推动异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构建跨区域守信激励联动机制。建立珠黑跨区域优质诚信企业激励措施互认机制,对等落实政务服务、融资扶持等相关激励待遇,协同保障优级企业跨市发展权益,推动两地信用体系共建共享。充分发挥两地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打造跨区域信用惠民应用场景。(市发展改革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四、筑牢信用基础支撑,强化数据要素赋能保障
  (十四)升级信用平台功能与数据治理。优化平台网站功能,改善用户体验,提升处理效率与准确性,实现信用信息快速查询、精准匹配和高效推送。适时修订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及配套归集规范,实施信用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健全数据核验、比对、清洗、更新机制,确保“双公示”数据零瞒报、合规率100%、及时率100%。(市发展改革局)
  (十五)强化信用信息安全与合规开放。开展公共信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信用数据要素潜能,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场景,积极探索信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路径和机制。加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及定期测评。(市发展改革局)
  (十六)推动信用大数据实验室应用创新。支持珠海市信用大数据实验室面向社会公众与市场主体广泛征集信用服务创新应用场景,全面开放实验室数据资源、技术能力与研究成果,深度联动各类企业、金融机构与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研发、共建共享信用数据产品与解决方案,聚焦跨境金融、贸易、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境信用体系建设标杆与信用服务应用场景样板,全力赋能珠港澳信用规则衔接、数据互通与产业融合,切实推动信用大数据成果转化应用,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信用互联互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和数据局)
  五、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十七)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建立健全覆盖不同行业和领域“综合+行业”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持续拓展信用监管覆盖领域,健全信用评价动态更新机制,推动监管更加精准高效。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依据信用等级科学设置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市发展改革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十八)构建覆盖个人与企业的信用画像。构建覆盖企业与个人的全方位、动态化信用数据画像,推动信用画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级分类监管中深入应用,提升监管精准性与效能。同时,拓展信用画像在政策推送、金融服务、人才引进等便民惠企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实现“数据多跑路、信用促便利”,推动城市治理与服务水平同步提升。(市发展改革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十九)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履约践诺机制,实现政府、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动态清零。对全市部门和各区建立动态信用监测预警体系,监测政府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投资融资、涉企收费等领域出现的失信行为,依法依规限制政府失信主体申请各类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试点示范和评优评先。落实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督促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及时履约还款。有效发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作用,提升事业单位诚信自律水平。加强公职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市发展改革局、市中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委办(金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各区〕
  (二十)加强国企信用监管。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目标、流程与责任分工,压实主体责任。鼓励国企控股上市公司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健全完善信用状况披露制度,强化信用信息透明度,督促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带头遵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解决违约拖欠问题。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在绩效考核、融资支持、政策优惠等方面的应用,形成监管闭环。(市国资委)
  (二十一)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共享与公开。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强失信社会组织治理,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引导失信主体整改自新,加速退出失信名单。(市民政局)
  六、优化公共信用服务,全面增强守信主体获得感
  (二十二)建立诚信企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推进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对接,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在政务服务环节快捷查询、自动调用。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守信主体提供预约办理、延时服务、马上办等专项服务,拓展涉企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覆盖范围,动态更新并公布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实现守信主体“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常态化。〔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十三)升级全域信用查询应用。打造“信用珠海”特色小程序,支持全市全行业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查询、全市常住人口信用自查服务,打造线上指尖可及、线下全域覆盖的信用查询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信用代证”应用,在上市挂牌、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行政审批等高频场景实现“一纸替代、一网通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二十四)完善全链条信用修复服务机制。落实国家和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部署,依托“信用珠海”平台实施行政处罚信息智慧修复工作。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确保信用主体第一时间知晓修复权利和流程。建立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实现高效修复、快速重塑信用。(市发展改革局、市中院)
  七、深化信用赋能行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二十五)推动“信易贷”提质增效扩面。进一步归集整合不动产、进出口、公积金、税务、水电气费缴纳、知识产权、合同履约等领域公共信用信息,联合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百千万工程”县域产业贷等特色信用产品。依托珠海市信用大数据实验室,依法依规与各银行开展联合建模应用,扩大“联合建模全流程放贷”试点,探索“公共信用评价+银行预授信”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性贴息政策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开发线上智能化的信用融资产品,为金融机构精准获客、降低尽调成本、提升风控能力,提升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便利度和优化融资成本。〔市发展改革局、市委办(金融)、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各区〕
  (二十六)拓展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范围。总结前期“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政策经验,在更多范围和领域深化推行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修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增加信用替代相关条款,为招投标主体提供便利。鼓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接受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使用信用替代模式,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引导各行业积极应用,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十七)创新政策兑现与信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信用状况核查结果,在政策兑现、资格遴选、竞争性评选、招商引资优惠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对守信主体给予优先支持。梳理发布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清单,明确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通过数据归集共享和模型算法,自动筛选符合条件的主体,经短信、平台推送等方式触达后按程序兑现服务,建立政策兑现咨询和反馈快速处理通道。(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
  (二十八)加快建设信用合规园区。构建“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园区信用建设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园区管理方、企业、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多方参与。结合“企业信用码”,构建园区企业全景信用画像,辅助园区实施常态化信用监管。在园区设立企业信用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信用查询、修复咨询、风险自查、信用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市发展改革局、各区)
  (二十九)建设高标准信用服务市场。开展信用服务市场专项调研,着力培育和引进专业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产品与服务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金融信贷、市场交易等关键领域广泛应用。鼓励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采购第三方信用报告和信用管理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大型企业与信用服务机构在数据建模、风险预警、商账管理等环节深度合作。(市发展改革局、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八、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营造崇信守信社会氛围
  (三十)常态化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诚信微视频、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挖掘具有珠海特色的信用创新应用案例,总结提炼“珠海经验”并宣传推广,打造“信用珠海”城市诚信形象。结合“诚信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发挥“信用珠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制作信用宣传短视频、宣传手册等资料,推动诚信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港澳。开展信用政策知识宣讲普及,提升全社会信用意识。(市发展改革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
  请各单位对照工作任务要求,将信用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工作目标,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发展改革局将加强对全市信用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信用建设工作的监测和激励机制。
信用中国 |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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