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为评审专家设信用积分“红绿灯”
财政部门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对所属专家进行评价打分。年度总评由市财政局汇总日常评价信息后,于次年3月前形成年度综合评价。
在诚信结果运用方面,《办法》强调,在1个年度内,累计扣分达到20分(含)的评审专家,将由相关财政部门予以谈话告诫;累计扣分达到30分(含)的,暂停3个月对其抽取使用;累计扣分达到60分(含)的,暂停6个月;累计扣分达到80分(含)的,暂停12个月;累计扣分达到100分(含)的,将报告省财政厅给予解聘处理并通报工作单位。同时,聘期内被财政部门暂停抽取资格2次及以上的专家不予续聘;被解聘的专家原则上不再接收其重新入库申请。年度内处置期满的扣分年底统一清零,处置期跨年度的期满后清零。
酒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办法》引导评审专家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