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晋中开发区)管辖范围的通知
晋政函〔2026〕82号
太原市、晋中市人民政府,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委会:
为推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提升资源利用率,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辖范围
管辖范围面积106.5平方公里,包括6个区块:
区块一面积19.72平方公里,东至京昆高速东黄水连接线(不含),南至京昆高速(不含),西至阳兴大道(不含),北至二广高速黄寨出口匝道(不含)、314省道(不含)。
区块二面积2.87平方公里,东至东峰路以东300米,南至朝阳街(不含),西至东中环路(不含),北至府东街(含)。
区块三面积26.39平方公里,东至马练营路(不含),南至高铁太焦线(不含),西至大运路(不含)、真武路(不含),北至经北街(不含)。其中包含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面积2.07平方公里,东至高中村,南至龙盛街,西至大昌路,北至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北界线。
区块四面积48.26平方公里,东至高铁太焦线(不含),南至广安街(含),西至太榆退水渠(不含),北至辛村街(含)。
区块五面积3.364平方公里,东至体育路(不含),南至龙城南街(不含),西至滨河东路(不含),北至学府街(不含)。
区块六面积5.895平方公里,东至太原市与晋中市榆次区行政区域界限,南至迎宾西街(含),西至马练营路(含),北至武洛街(含)。
二、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管辖范围
管辖范围面积30.94平方公里,包括8个区块:
区块一面积3.30平方公里,北起文华东街,南至广安街、172库,西起锦东大道,东至新源路。
区块二面积2.45平方公里,北起太旧高速,南至文苑街,西起太中银铁路,东至辽阳路。
区块三面积3.16平方公里,北起太中银铁路,南至安宁西街,西起太原界、环城西路,东至太中银铁路。
区块四面积4.82平方公里,北起龙湖西街,南至大西铁路,西起马练营路、太原界,东至农谷大道。
区块五面积11.21平方公里,北起安宁西街,南至凤栖大街,西起大西铁路、太原界,东至经纬南路。
区块六面积0.13平方公里,北起太原界,南至小牛线,西起太原界,东至铁路。
区块七面积3.04平方公里,北起小牛线,南至文源路,西起太长高速,东至环城西路。
区块八面积2.83平方公里,北起南要南街,南至紫林路,西起铁路线,东至汇通南路。
三、工作要求
(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等空间管控规则,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太原市、晋中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三)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开发区科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切实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的示范带动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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