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吕梁军分区办公室,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要求,为法入和非法人组织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号),省发展改革委结合我省实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晋发改财金〔2018〕18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