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个人诚信建设的分工方案
吕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个人诚信建设的分工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27号),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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